关于我国宪法修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22题)

admin2018-07-16  47

问题 关于我国宪法修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22题)

选项 A、我国修宪实践中既有对宪法的部分修改,也有对宪法的全面修改
B、经十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启动宪法修改程序
C、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法定的修宪主体
D、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宪法修改方式

答案A

解析 我国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都属于全面修改,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分别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部分修改,故A项正确。
    《宪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故B项“十分之一以上”说法错误。法定修宪机关是全国人大,而非全国人大常委会,故C项错误。我国宪法对宪法修改方式并无明确规定,宪法修正案是实践中对1982年宪法的修改方式。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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