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2012年试卷二第77题)

admin2015-04-24  125

问题 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2012年试卷二第77题)

选项 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
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

答案A,D

解析 A选项强调行政机关要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属于程序正当原则中的公众参与原则。故A选项的说法符合题意。
    D选项要求与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要进行回避。属于程序正当中的回避原则。故D选项也符合题意。
    B选项不属于程序正当原则,而应属于权责统一原则中的行政责任原则,行政责任原则是指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利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因此,行政机关主动承担其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正是行政责任原则的体现。故B选项不符合题意。
    C选项不属于程序正当原则,而应属于合法行政原则中的法律保留原则,法律保留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进行行政管理活动,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不得做出影响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或者增加相对人义务的决定。行政机关严格地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体现了法律保留原则。故C选项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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