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A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2010年的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全年销售收人为50 000万元。 (2)“管理费用”中列支业务招待费7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 000万元。 (3)“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税收罚款5 000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为200

admin2013-06-10  87

问题 已知A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2010年的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全年销售收人为50 000万元。
(2)“管理费用”中列支业务招待费7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 000万元。
(3)“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税收罚款5 000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为200万元。
(4)“投资收益”中的国债利息收入100万元。
(5)本年度总利润为30 000万元。
A公司本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金额为(     )万元。

选项 A、7 500
B、8 767.5
C、2 042.5
D、7 250

答案B

解析 业务招待费不得税前扣除金额为1 70万元;税收罚款不得税前扣除金额为5 0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00万元属于免税收入,应全额扣除。因此,应纳税款=(30 000-100+170+5 000)×25%=8 767. (万元)。故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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