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被害人向检察院投诉,公安机关对于他遭受犯罪侵害的线索应当立案侦查而未立案侦查。检察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2011年司考,卷二,第68题)
被害人向检察院投诉,公安机关对于他遭受犯罪侵害的线索应当立案侦查而未立案侦查。检察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2011年司考,卷二,第68题)
admin
2017-05-25
33
问题
被害人向检察院投诉,公安机关对于他遭受犯罪侵害的线索应当立案侦查而未立案侦查。检察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2011年司考,卷二,第68题)
选项
A、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B、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投诉人有管辖权的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
C、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D、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向被害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答案
A,B,C
解析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及时答复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二)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有管辖权的机关告知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或者移送;(三)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四)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且公安机关已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据此,本题应选A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7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利用到外国旅游的机会,为了自用,从不法分子手中购买了手枪1支、子弹60发,然后经过伪装将其邮寄回国内。后来甲得知乙欲抢银行,想得到一支枪,就与乙协商,以5000元将其手枪出租给乙使用。乙使用该手枪抢劫某银行,随后被抓获。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李某,在对王某欠债不还一案进行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接受对方当事人的委托人昊某的吃喝之后,在明知所强制执行的财产并非债务人王某所有,而且真正的财产所有人也及时提出异议,并且提出相应证明文件申请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李某严重不负责任,仍
杨某系某公司职员,因严重违纪被开除。杨某看到解放军在社会上信誉较好,遂伪造了某部队的公文、证件和印章,并购置了军服,自称是某部中校军官,来到某市。杨某以“为军办企业”招工为名同该市劳动局取得联系,经批准后向全市发布公告,声称要招收男工40名,并要求报名者每
李某任职于我国境内某研究所,利用工作的便利,获知许多国家秘密。李某通过互联网将这些国家秘密非法发送给境外某机构,对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中国人高某在甲国探亲期间加入甲国国籍,回中国后健康不佳,也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后甲国因高某在该国的犯罪行为,向中国提出了引渡高某的请求,乙国针对高某在乙国实施的伤害乙国公民的行为,也向中国提出了引渡请求。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有关地方司法机关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法院审理反补贴案件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李某乘正在遛狗的老妇人王某不备,抢下王某装有4000元现金的手包就跑。王某让名贵的宠物狗追咬李某。李某见状在距王某50米处转身将狗踢死后逃离。王某眼见一切,因激愤致心脏病发作而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1999年田某向原国家专利局申请A发明专利,次年4月与胡某签订“关于创办B厂协议书”。在田某不知情的情况下,2002年4月20日某区工商局根据胡某的申请向胡某颁发了B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胡某为法定代表人。2003年5月11日,某区工商局根据B厂的申请注销了
随机试题
控制体重是减少()发病率的一个关键因素。
左心血液循环的主要途径为
临床上应用最广泛的桥体类型是()
价格策略的重要性表现在以下方面()。
我国某法院接到一位中国公民提出的要求承认一项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依我国法律规定.关于承认该外国判决,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7年卷一第41题)
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参与方中,()不是一般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绝对必需的一方。
当某一地的旅游活动被迫取消时,导游人员选定替代原景点的新景点后,要以精彩的介绍、新奇的内容和最佳的安排激起旅游者的兴趣,使新的安排得以实现。()
设P(χ)为多项式,α为P(χ)=0的,r重根,证明:α必定是P′(χ)=0的r-1重根。
DNA是人类进行亲子鉴定的主要依据,就DNA的组成,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F1】JapansaidTuesdayithadsuccessfullyextractedmethanehydrate,knownas"fireice",fromitsseabed,possiblyunlocking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