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通过EMS给专利局审查员王某邮寄了一份答复文件,寄出的邮戳日为2016年7月3日,收到地邮局的邮戳日为2016年7月7日,审查员工某于2016年7月9日收到了该答复文件,并于2016年7月10日转交到专利局受理处,该答复文件的递交日应被认定为哪一天?

admin2019-01-22  51

问题 申请人通过EMS给专利局审查员王某邮寄了一份答复文件,寄出的邮戳日为2016年7月3日,收到地邮局的邮戳日为2016年7月7日,审查员工某于2016年7月9日收到了该答复文件,并于2016年7月10日转交到专利局受理处,该答复文件的递交日应被认定为哪一天?

选项 A、2016年7月3日
B、2016年7月7日
C、2016年7月9日
D、2016年7月10日

答案D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五部分第三章第2.3.1节“受理程序”的第(3)项中规定,邮寄或者递交到专利局非受理部门或者个人的专利申请,其邮寄日或者递交日不具有确定申请日的效力,如果该专利申请被转送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以受理处或者代办处实际收到日为申请日。《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五部分第三章第3.2节“其他文件的受理程序”中规定,其他文件递交日的确定参照该章第2.3.1节第(3)项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本试题中申请人通过EMS邮寄给审查员个人的寄出邮戳日、收到邮戳日以及审查员实际收到日均不能作为答复文件的递交日,该答复文件的递交日应确定为专利局受理处收到该文件的日期,即D选项所示的2016年7月10日。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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