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青年上山游玩,为寻求刺激甲提议将一圆木滚下山,乙表示同意,于是两人共同将此圆木从山上滚下,不料正好砸伤山下的路人丙。此事应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

admin2016-04-22  46

问题 甲、乙二青年上山游玩,为寻求刺激甲提议将一圆木滚下山,乙表示同意,于是两人共同将此圆木从山上滚下,不料正好砸伤山下的路人丙。此事应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

选项 A、甲
B、乙
C、甲、
D、甲、乙、丙

答案C

解析 《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题案例中,甲、乙二人共同故意实施侵害,路人丙对于损害的发生并没有过错,所以由甲、乙二人承担民事责任,丙不承担。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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