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载货轮船从中国大连港出发,驶往美国旧金山。船经日本海领域时货轮起火,大火蔓延至机舱,船长为了船货安全,命令往舱中浇水灭火。火扑灭后,经检查,主机受损,船舶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命令驶入日本大阪港进行修理,待船整修好后,继续驶往旧金山,并在旧金山进行理算,

admin2013-05-03  38

问题 一载货轮船从中国大连港出发,驶往美国旧金山。船经日本海领域时货轮起火,大火蔓延至机舱,船长为了船货安全,命令往舱中浇水灭火。火扑灭后,经检查,主机受损,船舶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命令驶入日本大阪港进行修理,待船整修好后,继续驶往旧金山,并在旧金山进行理算,理算时应适用哪国法律?(  )

选项 A、中国法
B、日本法
C、美国法
D、当事人可以选择第三国法

答案4

解析 《海商法》第274条规定:“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理算地法律”。因此,本题应适用美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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