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欲将一部分货物寄存在乙处,为此向吴律师咨询。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吴律师的以下意见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3-02-05  27

问题 甲欲将一部分货物寄存在乙处,为此向吴律师咨询。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吴律师的以下意见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甲在签订保管合同后交付货物前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乙双方没有约定保管费,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则保管是无偿的
C、乙可以根据情况改变保管场所或方法
D、保管期间,因不可抗力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乙可以自己使用保管物,但不得允许他人使用保管物

答案A,B,D

解析 保管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所以选项A正确。保管人与寄存人应当约定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保管是无偿的。所以选项B正确。因不可抗力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可以免责,所以选项D正确。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保管。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所以选项C不正确。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所以选项E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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