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甲施工企业向乙钢材供应商发出钢材采购单,承诺期限为3月5日前承诺。3月1日,乙收到甲的采购单。3月2日,乙收到甲取消本次采购的函。3月4日,乙发函至甲表述同意履行3月1目的采购单。关于甲、乙双方合同订立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22-08-30  46

问题 3月1日甲施工企业向乙钢材供应商发出钢材采购单,承诺期限为3月5日前承诺。3月1日,乙收到甲的采购单。3月2日,乙收到甲取消本次采购的函。3月4日,乙发函至甲表述同意履行3月1目的采购单。关于甲、乙双方合同订立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3月2日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
B、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成立
C、乙3月4日的行为属于新要约
D、甲的要约已经撤销

答案B

解析 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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