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王某、张某各出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2014年1月,田某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自京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王某、张某各出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2014年1月,田某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自京
admin
2015-09-11
38
问题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王某、张某各出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2014年1月,田某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自京顺公司订购价值80万元的节日礼品,准备在春节前转销给某单位。但对这一礼品订购合同的签订,朱某提出异议。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4年卷三第93题)
选项
A、因对合伙企业来说,该合同标的额较大,故田某在签约前应取得朱某的同意
B、朱某的异议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
C、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王某无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朱某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
B,D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1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的汇票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公告期满后无人申报权利,甲申请法院作出了除权判决。后乙主张对该票据享有票据权利,只是因为客观原因而没能在判决前向法院申报权利。乙可以采取哪种法律对策?(卷三2007年真题试卷第46题)
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所牵宠物狗易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强不理,仍然叫骂
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所牵宠物狗易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强不理,仍然叫骂
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刘某欲寻求法
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关于本案的诉讼费用,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卷三2012年真题试卷第30题)
甲、乙、丙、丁四人合作创作一部小说,甲欲将该小说许可给某电影制片厂改编后拍成电影,乙则想把它许可给某网站在网络上传播,丙对这两种做法均表示反对,丁则不置可否。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08年真题试卷第19题题)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10年真题试卷第87题)
关于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三2010年真题试卷第37题)
甲市欣欣百货商场诉王某购销合同纠纷一案,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20日作出终审判决,判令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欣欣百货商场支付货款50万元,判决书于6月23日送达双方当事人。王某未及时履行,欣欣百货商场应于何期限内申请执行?()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下列费用应当由保险人承担的是:
随机试题
通信导航监视设施明敷引下线的施工,要求明敷引下线()。
关于尿试带法检测亚硝酸盐的说法,下列错误的是
A、胁肋灼痛,口苦口黏B、胁肋胀痛,胸闷腹胀C、胁肋刺痛,痛有定处D、胁肋隐痛,悠悠不休E、胁肋胀痛,走窜不定胁痛肝胆湿热证的临床特征是
患者,女,40岁。颈前肿物,生长迅速,质地较硬,轻度疼痛,表面不平,推之不动,声音嘶哑。随吞咽活动减弱,同位素I扫描显示为冷结节。应首选的治疗措施是
三羧酸循环每循环1次
平巷断面尺寸要根据通过巷道的运输设备等因素来确定,并最后用()校核。
资料:制药企业为增值税—般纳税人,注册资本3000万元。职工人数1200人(其中医务室人员30人,幼儿园老师10人,临时工20人)。2008年度相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1)企业坐落在某县城,全年实际占地50000平方米,其中,厂房占地40000平方
下列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价值变动中,应当直接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是()。
材料1:某校8月中旬下达任务组织人员到西藏支教,需要7个人员,但是以往出现有一些人不合格,有些人去了呆不久的情况,9月初要完成相关工作,张明是学校支教负责人。材料2:介绍要去支教的某县的基本情况:设备落后,师资缺乏,但是相关领导非常重视相关工作,
设f(χ,y)连续,且f(χ,y)=χyf(χ,y)dχdy,其中D={(χ,y)|0≤χ≤1,0≤y≤1},则=().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