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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及共同特征。(2017年一法专一第32题)
简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及共同特征。(2017年一法专一第32题)
admin
2019-05-29
33
问题
简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及共同特征。(2017年一法专一第32题)
选项
答案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这一类犯罪具有如下共同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或者公共生活的安全。例如,放火、爆炸,交通肇事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或者公共生活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放火、爆炸、非法持有枪支等。 (3)犯罪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犯罪主体为年满14周岁的人。 (4)主观方面既可表现为故意,也可表现为过失。例如,放火罪和失火罪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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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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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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