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代理与双方代理[武大2014年研]

admin2022-09-19  40

问题 共同代理与双方代理[武大2014年研]

选项

答案(1)共同代理,是指代理权属于两人以上的代理。《民法典》第166条规定,如数个代理人代理同一事项的,除当事人特别约定,数个代理人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 (2)双方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对于双方代理的效力,通说认为,双方代理应予禁止,原则上是无效行为。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双方代理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禁止双方代理是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如被代理人已经同意或者追认,则无禁止之必要。 (3)二者的区别:共同代理是以代理权属于一人还是多人为标准对代理进行的划分,与之相对的是单独代理;而双方代理则属于滥用代理权的一种情形。共同代理除非共同代理行为之外者皆有效;而双方代理原则上为无效行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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