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证明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45题)

admin2015-05-18  52

问题 下列关于证明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45题)

选项 A、经过公证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干传来证据和间接证据
B、经验法则可验证的事实都不需要当事人证明
C、在法国居住的雷诺委托赵律师代理在我国的民事诉讼,其授权委托书需要经法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法国使领馆认证后,方发生效力
D、证明责任是一种不利的后果,会随着诉讼的进行,在当事人之间来回移转

答案C

解析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9条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一)众所周知的事实……(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可知,经过公证的文书可作为免证事项。其次,传来证据、间接证据都是针对证据分类而言。根据证据的来源可将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传来证据是指从原始证据中派生出来的证据。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根据单个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的管辖可把证据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地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单个证据无法证明待证事实,而得通过与其他证据联合在一起,方有可能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由上述分析可知,传来证据的证明力是针对原始证据而言。间接证据的证明力是针对直接证据而言。而公证文书是否属于原始证据、直接证据,应根据该公证文书的来源以及内容与案件的关联性判断。只有该文书属于原始证据、直接证据时,其证明力才一般大于传来证据和间接证据。因此,选项A错误。
    根据经验法则验证的事实也即推定事实,推定是依据事实的常态联系而作出的一种推断,相对于证明而言,是一种降低了标准的不完全证明,因而其结论具有盖然性、不精确性和不周延性。所以。无论是根据法律规定还是根据日常生活经验作出的推定,都允许当事人以相反的证据反驳。当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反驳时,当事人就需要进一步提供证据证明。因此,选项B认为都无需当事人举证证明的表述不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4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选项C是对该法条的直接考查。正确。
    选项D是对证明责任的考查。证明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事实主张,有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未能尽到上述责任,则有可能承担对其主张不利的法律后果。证明责任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证明责任是一种不利后果,这种后果只在作为裁判基础的法律要件事实真伪不明时才发生作用。第二,证明责任的主体是当事人,并且针对单一诉讼请求所涉及的事实,证明责任只能由一方当事人承担。第三,证明责任的承担是由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预先设定,所以不存在原告和被告之间相互转移证明责任的问题。因此选项D“在当事人间转移”的表述错误。
    [陷阱点拨]  证明责任具有双重含义:行为意义的证明责任与结果意义的证明责任。行为意义的证明责任是指当事人对所主张的事实负有提供证据证明的责任。结果意义的证明责任是指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主张该事实的当事人所承担的不利诉讼结果。一般而言的证明责任是指结果意义的证明责任。行为意义的证明责任与结果意义的证明区别之一就是能否在当事人之间转移。行为意义的证明责任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转移,当一方当事人面临“说不服法官”的危险时,就应对其主张举证。比如,甲起诉至法院要求乙返还5000元借款,乙主张已还借款,此时乙须为其主张提供证据,如果法院采用乙的意见,则甲的主张可能得不到支持,此时甲需要就乙的欠款问题继续举证。而结果意义的证明责任是指一种败诉风险,由实体法确定,不得转移。比如,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一般侵权纠纷中,受害人须就侵权行为的四个构成要求承担证明责任,如果其不能证明侵权行为成立则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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