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市建筑材料总厂超标准排放污水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该市环境保护局对其处以2万元的罚款在规定期间内建筑材料厂既不交纳罚款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市环境保护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决定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某市建筑材料总厂超标准排放污水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该市环境保护局对其处以2万元的罚款在规定期间内建筑材料厂既不交纳罚款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市环境保护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决定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13-11-01
38
问题
某市建筑材料总厂超标准排放污水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该市环境保护局对其处以2万元的罚款在规定期间内建筑材料厂既不交纳罚款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市环境保护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决定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市环境保护局应向某市建筑材料总厂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B、市环境保护局应自罚款决定生效之日起180日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
C、市环境保护局应向法院提供某市建筑材料总厂的财产状况的材料
D、法院应在受理执行申请之日起30日对是否强制执行作出裁定
答案
1,4,8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rr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综合法律知识题库企业法律顾问分类
0
综合法律知识
企业法律顾问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无须经过人民法院的许可。
李大民(男)与张小丽(女)于1998年登记结婚。1999年张小丽由于做生意亏损、夫妻感情恶化等原因,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000年2月,李大民向某市河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张小丽离婚。张小丽的母亲马雨霞作为张小丽的法定代理人参加了诉讼。请
李大民(男)与张小丽(女)于1998年登记结婚。1999年张小丽由于做生意亏损、夫妻感情恶化等原因,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000年2月,李大民向某市河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张小丽离婚。张小丽的母亲马雨霞作为张小丽的法定代理人参加了诉讼。请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具备一定资格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具备一定资格的股东是指()。
外国甲公司收购境内乙公司部分资产,并以该资产作为出资与境内丙公司于2000年3月1日成立了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公司收购乙公司部分资产的价款为120万美元。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价款的下列方式中,不符合规定的有()。
申请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在法定期限内,参加中国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不丧失新颖性。该法定期限是()。
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和法律上的可行性,下列选项中体现这一作用的有()。
权威性是企业规章制度在效力上的特征,主要表现为()。
(2008年案例分析第76—80题)滨海市安平区天龙公司欠安华区恒大公司货款人民币50万元,安乐区建华公司欠安平区天龙公司货款人民币100万元,此两项货款均已届还款期限,但尚未偿还。恒大公司急于用款,经调查了解天龙公司无力还款,便多次催促天龙公司向建华公司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包括( )。
随机试题
内分泌腺的结构特点之一是没有
A.睫毛毛囊及其附属腺体的急性化脓性炎症B.睫毛毛囊及其附属腺体的慢性化脓性炎症C.睑板腺的慢性肉芽肿性炎症D.睑板腺的急性化脓性炎症E.外眦部睑缘的慢性炎症内睑腺炎为
某女性患者,24岁。因龋坏发展成根尖炎,经过一次根管充填治疗,但患者的症状时有反复,叩痛不能完全消除已有近2个月,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最有可能是
委托人应向监理人免费提供监理工作所需要的有关( )的合同文本、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文件资料。
欧式看涨期权和欧式看跌期权的执行价格均为20元,12个月后到期,看跌期权的价格为0.6元,看涨期权的价格为0.72元,若无风险年利率为4.17%,则股票的现行价格为()。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_______。对此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_______: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_______。填入划横
绝大多数人认为工人只要有一个壮实的身体,太多的文化知识根本用不上。但是21世纪初青岛港工人许振超却由一名普通的吊车司机成长为桥吊专家,他两次刷新世界集装箱装卸纪录,并承担了,多项重大研究课题,这些事实体现了新时代工人的新风貌。反映了工人阶级在自身素质建设方
A、 B、 C、 D、 B
Themostvocalopponentsofimmigrationreformsayit’snotjustthefearof(1)_____jobstoforeignworkersthat(2)_____their
【B1】【B11】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