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犯罪行为,应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的有( )。

admin2019-12-02  38

问题 下列犯罪行为,应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的有(    )。

选项 A、拐卖妇女又奸淫被拐卖妇女
B、司法工作人员枉法裁判又构成受贿罪
C、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又杀人
D、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又强奸被组织人

答案C,D

解析 《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可知A属加重情节。
第399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可知B属于择一重罪处罚的情形。
第294条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可知C当选。
第318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可知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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