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因为萧某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将其告上法庭,并称有关证据被公安机关办理其他案件时予以扣押,故不能提供证据。法官负责任地到公安机关调查,并复制了相关证据材料。此举使李某最终胜诉。从法理学角度看,对该案的下列说法,哪些可以成立?( )

admin2014-07-18  57

问题 李某因为萧某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将其告上法庭,并称有关证据被公安机关办理其他案件时予以扣押,故不能提供证据。法官负责任地到公安机关调查,并复制了相关证据材料。此举使李某最终胜诉。从法理学角度看,对该案的下列说法,哪些可以成立?(    )

选项 A、法官在审理此案时,违背了法官中立原则
B、本案的审理比较好地体现了通过审判保障公民权利的司法功能
C、本案的承办法官对司法公正的认识有误,法律职业素养有待提高
D、本案的承办法官对“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有着正确的理解

答案B,D

解析 为了保证法律的正确适用,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司法机关适用法律必须遵循的原则,主要有:  (1)司法公正原则,包括实质公正、形式公正,尤其是程序公正。(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4)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其中法官中立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中保持立场中立,不偏听偏信,不歧视或者偏袒任何一方,所以A项和C项的观点都是错误的。本题目的正确答案为B、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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