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卷烟厂和其客户乙卷烟批发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卷烟厂生产的H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为120元/条。2013年10月,甲卷烟厂和乙卷烟批发公司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甲卷烟厂。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40万元、增值税23.8万元,支付

admin2014-02-12  30

问题 甲卷烟厂和其客户乙卷烟批发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卷烟厂生产的H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为120元/条。2013年10月,甲卷烟厂和乙卷烟批发公司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甲卷烟厂。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40万元、增值税23.8万元,支付不含税运费8万元并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80%烟丝生产H牌卷烟。将10%的烟丝运往丙企业委托加工雪茄烟9标准箱。并于当月全部收回,取得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8万元、代垫的辅助材料0.2万元、增值税0.34万元;购进其他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50万元;另委托丙企业加工H牌卷烟,并将H牌卷烟的牌号及税务机关已公示的计税价格提供给丙企业;卷烟厂以不含税价格100元/条回购丙企业生产的H牌卷烟200标准箱,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卷烟厂销售情况如下表:

向当地举办的展览会无偿赠送本厂新研制的雪茄烟作为广告样品,生产成本0.8万元。无调拨价和同类产品价格。(雪茄烟成本利润率为5%)(2)乙卷烟批发公司:购进卷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0万元、增值税136万元,本月发生购货及销货运费支出共计20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卷烟批发公司销售情况如下表: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3年10月甲卷烟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不包括代收代缴消费税)

选项 A、675.97
B、685.52
C、709.57
D、694.97

答案B

解析 委托丙企业加工雪茄烟,受托方的计税价格=[(140+8)×10%+1.8+0.2]÷(1—36%)=26.25(万元)<委托方收回后的售价45万元,甲企业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雪茄烟时需申报缴纳消费税,且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可以扣除;新研制雪茄烟用于广告样品.视同销售,无同类售价.按组价计征消费税。甲卷烟厂应缴纳消费税=1260×56%+420×150÷10000+(45×36%一9.45)+0.8×(1+5%)÷(1—36%)×36%一140×30%×80%=685.52(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pF2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