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为摄影家乙充当女模特,双方未对照片的发表和使用作出约定。后乙将甲的裸照以人体艺术照的形式出版发行,致使甲受到亲朋好友的指责。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 )。
甲为摄影家乙充当女模特,双方未对照片的发表和使用作出约定。后乙将甲的裸照以人体艺术照的形式出版发行,致使甲受到亲朋好友的指责。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 )。
admin
2019-06-13
32
问题
甲为摄影家乙充当女模特,双方未对照片的发表和使用作出约定。后乙将甲的裸照以人体艺术照的形式出版发行,致使甲受到亲朋好友的指责。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 )。
选项
A、隐私权
B、出版发行权
C、身体权
D、荣誉权
答案
A
解析
乙未经甲的同意便将甲不愿公开的或不愿让他人知悉的个人秘密予以公开,侵犯了甲的隐私权,故选A项。本题表述的艺术照属于摄影作品,且属于委托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据此,乙享有对艺术照的著作权,因此,乙对照片有出版发行权,而甲不享有这项权利,故不选B项。当然,该艺术照毕竟牵扯到甲的隐私,即便乙出版发行,也须经甲的同意,但这与出版发行权是不同的问题。不选C项,因为甲的身体的完整性并未受到破坏,甲也没有丧失对肢体、器官、组织等的支配。不选D项,因为荣誉权的客体是荣誉,是由特定组织授予的褒扬性评价。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o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丙将共同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丁,甲欲将其共有份额出卖,则()。
卫某与同村的仇某发生互殴,双方均致轻微伤。卫某对本市法医机构作出的轻微伤鉴定不满,遂暗中将自己身上的原创伤口扩长,导致伤势加重,并另行委托鉴定,结论为轻伤。后卫某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告发仇某,仇某被羁押39天后,司法机关查清了事实真相。卫某的行为不构成(
甲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下列人员中,可以不经有关部门同意就成为甲的监护人的是()。
下列选项中,应当认定为要约邀请的有()。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后交给乙公司5万元定金,后乙公司违约。问:乙公司应向甲公司返还()。
简述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法律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可以适用留置权的有()。
李某,1985年1月8日出生;孙某,1973年8月出生,后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1995年刑满释放。李某从朋友处借了一把猎枪,1999年1月8号晚10时许,两人共同持枪出去打狗,但没有打到,于是两人窜到村民张某家偷鸡,孙某进屋盗窃,李某持猎枪在门外望风
《民法总则》第145条中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对于该规定的理解,正确的是()。
甲乘坐乙的出租车,但乙声称:因冬季路滑,若出车祸概不负责。甲因事急不得不接受。则甲、乙达成的运输合同()。
随机试题
A、脑膜炎球菌B、铜绿假单胞菌C、金黄色葡萄球菌D、B组溶血性链球菌E、大肠埃希菌5岁小儿患化脓性脑膜炎最常见的病原菌是()
偶然误差
项目选址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是由引起索赔权利发生的事件或行为。
政府购买物品和劳务用于自身的消费,这部分政府的支出称为()。
某单位两个部门人数相等,甲部门中党员占50%,乙部门中党员占20%。如从该单位任选1人参加业务培训,则选出的人是党员的概率是多少?()
Somecompaniesaremorecreativeintheiruseofhistorythanothers.HSBC’sHistoryWall,astrikingartinstallationatthebank
法律的调整对象是我国法律部门划分的主要标准。()
某国议员认为:“只要提高工人工资就会导致通货膨胀。如果发生通货膨胀,那么人民就会遭受损失。人民遭受损失,就会使政府失去人心。政府只有得人心,国家才能和谐稳定。”根据该议员的观点,以下除了哪项,均可以推出?()
下列说法完全正确的一项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