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按35%、55%、10%的份额共有一艘渔船,乙、丙2人均有意卖掉渔船,甲坚决反对。关于出卖渔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8年一专一第37题)

admin2019-05-29  36

问题 甲、乙、丙三人按35%、55%、10%的份额共有一艘渔船,乙、丙2人均有意卖掉渔船,甲坚决反对。关于出卖渔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8年一专一第37题)

选项 A、乙有权单独决定出卖渔船
B、乙、丙未经甲同意无权出卖渔船
C、乙、丙有权基于多数份额出卖渔船
D、乙、丙可根据多数共有人同意

答案B

解析 《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按份共有人处分共有物整体的,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至少应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案中,乙丙虽然占到了份额的65%,但没有达到总份额的三分之二,故未经甲同意,不得进行整体处分,故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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