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景 某冶炼厂为扩大生产修建一座新厂房。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多雨天气,因屋面防水未及时做完,而导致回填土及灰土浸水而无法使用。土的清理及重新施工导致施工方损失1-5万元。竣工交付阶段监理工程师经检查发现有6根排架柱基础下沉,监理工程师立刻对该事故展开调查,

admin2015-05-12  39

问题 1.背景
某冶炼厂为扩大生产修建一座新厂房。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多雨天气,因屋面防水未及时做完,而导致回填土及灰土浸水而无法使用。土的清理及重新施工导致施工方损失1-5万元。竣工交付阶段监理工程师经检查发现有6根排架柱基础下沉,监理工程师立刻对该事故展开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分析原因认为主要是施工过程中地基处理不按规范操作而导致,于是要求施工单位自定加固方案对地基进行处理。加固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处理地基时施工方支出20万元。
2.问题
监理工程师在对排架柱基础事故处理时有何不妥?

选项

答案监理工程师对排架柱基础下沉事故处理的不妥之处在于: 1)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后,监理工程师或质量管理部门首先应以“质量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 2)监理工程师不应自行对质量事故调查,应组织设计、施工、建设单位等各方参加事故原因分析。 3)事故的处理方案不能由施工单位自定。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事故处理方案,确定处理方案后,由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缺陷的处理。 4)在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业主或建设单位,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而不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就进行竣工验收。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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