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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剌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剌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11-11-07
22
问题
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剌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
答案
C
解析
根据《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本题中,陈某抢走甲的财物时尚未逃离现场,所以不法侵害尚未结束,甲在此时将其撞伤夺回财物的行为应当属于正当防卫,故C选项正确。关于A项,甲的行为并不是依照有效的法律、法规所实施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或执行命令的行为,所以不是法令行为,故A错误。关于B项,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最显著的区别之处在于,正当防卫损害的对象是不法侵害者本人;而紧急避险损害的对象是无辜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题中并未涉及到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B项错误。关于D项,自救行为是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人,在通过法律程序、依靠国家机关不可能或者明显难以恢复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救济的行为。自救行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合法权益已经受到了不法侵害,不论侵害是刚刚结束还是过了一段时间,以此区别于正当防卫。(2)通过法定程序、依靠国家机关已经不可能或者来不及挽回损失,只有当场实施自救才能恢复,以此区别于事后报复。(3)救济手段具有适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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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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