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依据生效判决书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赵某支付赔偿款8万元。执行程序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赵某的债务人孙某向宋某支付8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种表述是不正确的?( )

admin2014-10-16  29

问题 宋某依据生效判决书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赵某支付赔偿款8万元。执行程序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赵某的债务人孙某向宋某支付8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种表述是不正确的?(    )

选项 A、双方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B、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即终结执行程序
C、该和解协议因变更了履行义务的主体而无效
D、赵某拒绝支付时,宋某可以申请法院恢复原判决的执行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人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因此,选项A、B与D是正确的。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86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和解协议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执行人员应将和解协议副本附卷。无书面协议的,执行人员应将和解协议的内容记人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因此,选项C是不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e6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