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某工程项目,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后,决定由业主自行组织施工公开招标。该工程项目为政府公共工程,已经列入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计划,概算已经主管部门批准,但征地工作尚未完成,施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因估计除本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外,还可能有外省市施工企业参加投

admin2011-06-21  35

问题 [背景]
某工程项目,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后,决定由业主自行组织施工公开招标。该工程项目为政府公共工程,已经列入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计划,概算已经主管部门批准,但征地工作尚未完成,施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因估计除本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外,还可能有外省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因此,业主委托咨询公司编制了两个标底,准备分别用于对本市和外省市施工企业投标的评定。业主要求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某承包商在封口处加盖了本单位的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前一天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当天下午,该承包商又递送一份补充材料,声明将原报价降低5%,但业主的有关人员认为,一个承包商不得递交2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材料。开标会由市招标管理机构主持,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到会。开标前,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了审查,确认所有的投标文件有效后正式开标。业主在评标前组建了评标委员会,成员共8人,其中业主人员占5人,招标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发放投标邀请书;
(2)发放招标文件;
(3)进行资格后审;
(4)召开投标质疑会议;
(5)组织现场勘察;
(6)接受投标文件;
(7)开标;
(8)确定中标单位;
(9)评标;
(10)发出中标通知书;
(11)签订施工合同。
[问题]
招标中有哪些不妥之处?

选项

答案招标中的不当之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因征地工作尚未完成,因此不能进行施工招标; (2)一个工程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不能编制两个标底; (3)业主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了潜在的投标人; (4)承包商的投标文件若由项目经理签字,应当有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委托书(见《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7月5日二委五部第12号令之第二十五条); (5)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承包商都可以都可以递交投标文件,也可以对投标文件作出修正和补充,招标人不得拒绝; (6)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本工程项目业主是招标人)主持,而不应由招标管理机构主持; (7)市公证处人员无权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8)评委必须是5人以上的单数,而且从专家库中随机抽的专家人数不少于2/3。本项目评标评委会人数和专家数都不符合要求。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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