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6年3月3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还款日期为2017年3月3日。借款当日,甲将自己饲养的市值5万元的名贵宠物鹦鹉质押交付给乙,作为债务到期不履行的担保;另外,第三人丙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关于乙的质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3月3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还款日期为2017年3月3日。借款当日,甲将自己饲养的市值5万元的名贵宠物鹦鹉质押交付给乙,作为债务到期不履行的担保;另外,第三人丙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关于乙的质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22-12-29
36
问题
2016年3月3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还款日期为2017年3月3日。借款当日,甲将自己饲养的市值5万元的名贵宠物鹦鹉质押交付给乙,作为债务到期不履行的担保;另外,第三人丙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关于乙的质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2016年5月5日,鹦鹉产蛋一枚,市值2000元,应交由甲处置
B、因乙照管不善,2016年10月1日鹦鹉死亡,乙需承担赔偿责任
C、2017年4月4日,甲未偿还借款,乙未实现质权,则甲可请求乙及时行使质权
D、乙可放弃该质权,丙可在乙丧失质权的范围内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答案
B,C,D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429、430条的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本题中,借款当日,甲将自己饲养的市值5万元的名贵宠物鹦鹉质押交付给乙,作为债务到期不履行的担保,因此乙有权收取鹦鹉的孳息。由此可知本题A选项说法错误。
根据《民法典》第432条第1款的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乙作为质押权人应妥善照管鹦鹉,因乙照管不善致使鹦鹉死亡,乙需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知本题B选项说法正确。
根据《民法典》第437条第1款的规定,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由此可知本题中C选项说法正确。
根据《民法典》第435条的规定,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由此可知本题中D选项说法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cIi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A.山药B.枳实C.骨碎补D.山楂E.苍术根据临床治疗需要,既可炒焦又可麸炒的中药是
除另有规定外,应置凉暗处贮存的制剂是
关于液体制剂生产与贮藏有关规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可引起组织缺氧,出现呼吸困难、头昏、头痛、发绀等表现的成分是
不能与茚地那韦同时服用的是
患儿,男,6个月23天,体重6kg,因“发育落后5月余”主诉入院,临床诊断为“精神运动发育迟滞、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入院查体:T36.8℃,P130次/分,R22次/分,发育评估结果言语能、应人能均较正常落后,膝腱反射及
对伴有大量痰液并阻塞呼吸道的病毒性感冒患者,在服用镇咳药的同时,应及时联合应用的药品是
A.抑制细胞内二氢叶酸还原酶,使嘌呤合成受抑,同时具抗炎作用B.在肠道微生物作用下分解成5-氨基水杨酸和磺胺吡啶,从而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及其他炎症介质白三烯的合成C.抑制合成嘧啶的二氢乳清酸脱氢酶,使活化淋巴细胞的生长受抑D.减少类风湿因子及其抗体形
下列对中药注射剂质量规定的表述,错误的是
A.企业对个人消费者模式B.个人对个人消费者模式C.网订店取模式D.网订店送模式个人消费者通过网络下单购买药品,就近到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场所获取药品和相关药学服务的,这属于
随机试题
A.合谷B.神门C.太溪D.太冲E.列缺
最合理的处置应该是关于可能的发生机制和转归,正确的是
下列泌尿系统疾病中,不出现管型尿的是
工程建设定额按编制程序和用途可分为()。
下列关于石油化工储罐区防火设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在电话网中按信令的工作区域可分为(1)信令和(2)信令。No.7信令网由(3)、(4)及它们之间的(5)组成。数字通信网的同步方式主要有(6)方式、(7)方式和(8)方式。我国数字网的网同步方式采用(9)、多个基准时钟控制的全同步网方案,其定时准确度
下面关于中国外交战略的说法,正确的有()。
在μC/OS—II启动过程中,BootLoader执行完毕后,执行应用程序主文件中main()时,依次执行的三个主要的函数是:①OSInit();②___________【67】;③___________【68】。
下列程序的功能是计算N=2+(2+4)+(2+4+6)+……+(2+4+6+……+40)的值。PrivateSubCommand34_Click()t=0m=0sum=0Do
A.Howcommonisdepressioninlaterlife?B.Whatisdepression?C.Whatrelievesdepressioninolderpeople?D.Whydoesdepr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