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变更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律顾问在审查发起人拟订的方案时,提出几条意见。下述意见中哪些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admin2022-01-03  24

问题 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变更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律顾问在审查发起人拟订的方案时,提出几条意见。下述意见中哪些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选项 A、发起人只有原公司的全部现有股东4人,不足法定人数
B、新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未达到法定最低限额
C、新公司设股份100万股,拟对外募集70万股,高于法律规定的比例限制
D、原公司现有资产总额500万元,负债200万元。发起人仅以原公司资产作为出资,可以缴纳其应认购股份的全部股款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股份公司的设立。根据《公司法》第81至85条的规定可知,答案为CD。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最低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价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价总数的35%。注意新《公司法》把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由审批制改为准则制,并降低了最低资本限额,允许发起设立时分期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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