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具有建筑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下辖3个施工队、1个金属结构件工厂、1个安装队(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2005年经营业务如下: (1)承包某建筑工程项目,并与建设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合同,总包合同明确工程总造价 20

admin2009-02-15  23

问题 甲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具有建筑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下辖3个施工队、1个金属结构件工厂、1个安装队(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2005年经营业务如下:
   (1)承包某建筑工程项目,并与建设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合同,总包合同明确工程总造价 2000万元,其中:建筑业劳务费价款800万元;由甲建筑工程公司提供、并按市场价确定的金属结构件金额为300万元;建设方采购建筑材料等900万元。工程当年完工并进行了价款结算。
   (2)甲建筑工程公司将其中2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给B建筑工程公司(B建筑工程公司为只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位)。
   (3)甲建筑工程公司向C建筑工程公司转让闲置办公用房一幢(购置原价700万元),取得转让收入1300万元。
   (4)中标某商厦电梯安装工程,电梯由商厦负责购买,甲只负责安装;工程总造价500万元,其中电梯400万元,安装劳务费100万元。
   (5)当期购进生产金属结构件所需原材料一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00万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甲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包建筑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
   (2)甲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转让办公用房应缴纳的营业税;
   (3)甲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安装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
   (4)甲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
   (5)甲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

选项

答案(1)甲承包建筑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2000-300-200)× 3%=45(万元) (2)甲建转让办公用房应缴纳的营业税=(1300-700)× 5%=30(万元) (3)甲安装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100×3%=3(万元) (4)甲应缴纳的增值税=300÷(1+17%)×17%-100×17%=26.59(万元) (5)甲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200× 3%=6(万元)

解析 (1)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具备建筑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资质,并且合同中单独注明了建筑业劳务收入),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应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本题条件一中,由甲建筑工程公司提供、并按市场价确定的金属结构件金额300万元应该单独征收增值税(视为含税收入,必须进行不含税的换算),其余收入(扣除分包的B建筑工程公司200万元)应该征收建筑业营业税。
   (2)根据财税[2003]16号文件,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因此,条件三中应该按照转让办公用房的差额计算缴纳“转让不动产”的营业税。
   (3)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怎么结算,营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本题中,建设方采购建筑材料等900万元也应包括在营业额中;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的价款。本题中,安装工程产值中并不包括所安装的电梯,故电梯400万元不应包括在营业额中。
   (4)将建筑业劳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单位和个人,应扣缴提供建设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建筑业劳务收入的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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