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张某发生口角,王某一怒之下顺手将李某放在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砸向张某,致张某轻伤,请回答下列问题。 李某享有的诉讼权利是:( )

admin2015-05-04  25

问题 王某与张某发生口角,王某一怒之下顺手将李某放在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砸向张某,致张某轻伤,请回答下列问题。
李某享有的诉讼权利是:(    )

选项 A、就王某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提起民事诉讼
B、就王某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C、就王某的犯罪行为向公安机关举报
D、就王某的犯罪行为向法院提出自诉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被害人权利。本案中,王某用李某的笔记本电脑砸向张某致其轻伤,李某的电脑被砸坏,其财产权利受到损害,李某作为被害人之一,既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A、B都是正确的。任何公民对犯罪行为都有举报、控告和报案的权利,因此C正确。李某仅受到财产损害,不能提起刑事自诉,故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XE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