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组合物,该组合物由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并公开了该组合物可用来杀菌。该申请的申请日为2004年6月1日。一篇2003年3月1日公开的文献记载了一种由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的染料组合物,该文献没有公

admin2007-04-02  32

问题 一件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组合物,该组合物由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并公开了该组合物可用来杀菌。该申请的申请日为2004年6月1日。一篇2003年3月1日公开的文献记载了一种由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的染料组合物,该文献没有公开所得组合物可用来杀菌。相对于该篇文献,该申请下列哪些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

选项 A、一种由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可以杀菌
B、一种杀菌组合物,该组合物由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
C、一种制备杀菌组合物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
D、一种杀菌方法,包括使用有效量的由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的一种组合物

答案D

解析 《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5.4规定:一种已知物质不能因为提出了某一新的应用而被认为是一种新的物质。例如,物质X作为洗涤剂是已知的,那么一种用作增塑剂的物质X不具有新颖性。但是,如果一项已知物质的新用途本身是一项发明,则已知物质不能破坏该新用途的新颖性;这样的用途发明属于使用方法发明,因为发明人的贡献不在于物质本身,而在于如何去使用它。本题中,A选项要求保护的是一种组合物,同时用制备方法和用途加以限定,而“由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的”组合物已在对比文献中公开,进一步的用途限定“可以杀菌”没有为该申请组合物本身带来新的特征,因此,两种组合物实质相同,该权利要求不具有新颖性。同理,B选项中用制备方法“由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限定的“杀菌组合物”与对比文献中已公开的组合物实质相同,因此该权利要求也没有新颖性。C选项中“一种制备杀菌组合物的方法”与对比文献中已公开的组合物的制备方法相同,因此该权利要求也没有新颖性。D选项中的“一种杀菌方法”请求保护的是对比文献中并没有公开的“已知物质的新用途”,属于“使用方法发明”,因此该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据此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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