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张某以其坐落在某市市中心的一处房屋(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甲银行和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张某与甲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张某无力还款,甲银行、乙银行行使抵押
张某以其坐落在某市市中心的一处房屋(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甲银行和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张某与甲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张某无力还款,甲银行、乙银行行使抵押
admin
2019-02-26
29
问题
张某以其坐落在某市市中心的一处房屋(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甲银行和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张某与甲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张某无力还款,甲银行、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张某的房屋依法拍卖,只得价款150万元。下列关于甲银行、乙银行对拍卖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银行75万元、乙银行75万元
B、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50万元
C、甲银行50万元、乙银行100万元
D、甲银行80万元、乙银行70万元
答案
C
解析
重复抵押时,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而非抵押合同签订的先后顺序)清偿;在本题中,乙银行的抵押权登记在先,应获得优先清偿。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UO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为筹款经商,以自有的价值20万元的设备作抵押,向甲银行贷款5万元,1个月后又以该设备作抵押,向乙银行贷款10万元,均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如果张某到期不能还款,该设备拍卖所得为12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某公司的股东甲在未全部缴清出资时,将股份全部转让给乙。如果乙对甲未缴清出资是知情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企业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向境外某国的丙公司购入一套设备租给甲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该套设备维修义务的是()。
A公司为201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其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可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甲为A公司的董事长,未持有A公司股票。201
张某、李某、丙有限责任公司和丁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丙、丁两家公司为有限合伙人。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以下问题:(1)丙公司认为自己出资最多,应当成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但张某和李某不同意,最后决定由张某担任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2
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下列涉及债务人财产的行为中,属于破产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甲、乙双方于6月10日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7月20日交付货物。6月20日,乙方对合同内容持有异议,并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6月25日,经仲裁机构确认,该购销合同为无效合同。该购销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的起始时间应当是()。
随机试题
进行乳制品滋味判定时,检验员可以喝少量的茶水漱口。
存货储存业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包括哪些方面?
真菌与放线菌的本质区别是()
在胃酸中稳定且无味的抗生素是在组织中浓度较高,半衰期较长的抗生素是
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在()基础上,估算项目建设期的利息。
确定工程预付款的额度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
下列各项与政府单位存货相关的费用中,不应计入存货成本的是()。
高原气候,是指高原条件下形成的气候。下列关于高原气候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Theeffectofthebabyboomontheschoolshelpedtomakepossibleashiftinthinkingabouttheroleofpubliceducationinthe
Birdsthatareliterallyhalf-asleep—withonebrainhemispherealertandtheothersleeping—controlwhichsideofthebrainrem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