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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1983年3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商标法》生效;2002年9月15日,国务院制定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生效;2002年10月16日,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卷一—5
1983年3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商标法》生效;2002年9月15日,国务院制定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生效;2002年10月16日,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卷一—5
admin
2017-06-05
39
问题
1983年3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商标法》生效;2002年9月15日,国务院制定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生效;2002年10月16日,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卷一—53,多)
选项
A、《商标法实施条例》是部门规章
B、《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司法解释
C、《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效力要低于《商标法》
D、《商标法实施条例》是《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母法
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查到了正式法源的分类。当代中国的正式法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划分为这些形式的依据主要在于创制的主体不同。其中行政法规的创制主体是国务院,而部门规章的创制主体则是国务院部委。本题中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由国务院制定,属于行政法规而非部门规章,因此A项错误。正式法源的效力原则有三条,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同时这三条原则也存在例外。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例外有二:(1)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与上位法矛盾并不必然丧失法律效力,因为该立法机关具有一定的变通权限。(2)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与法律矛盾,由于经济特区的立法属于授权立法,因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后两个原则的例外有:(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制定机关裁决(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行政法规由国务院裁决);(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交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如果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地方性法规;如果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4)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以前的考查侧重于对例外的考查,但今年考查的是原则,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上下位法的判断标准依然在于各自制定的机关,因为制定机关的法律地位不同,因为它们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有所不同。《商标法实施条例》由国务院制定,而《商标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前者属于行政法规,而后者属于法律,因此前者的效力要低于后者,故C项正确。
我国的法律解释体制属于一元多级的解释体制。所谓一元,指的是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所谓多级,指的是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外还存在着其他类型的法定法律解释。这种解释权的分配在中央的层次上可以分为:法律条文本身的确定与补充,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这属于立法解释;审判工作中对法律法令具体适用问题的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审判解释),而检察工作中对法律法令具体适用问题的解释,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解释),两者也可以进行联合解释,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合称司法解释;对审判和检察工作之外法律法令具体适用问题的解释,由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称为行政解释。立法解释的效力等同于立法,其他解释的效力低于立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因此B项正确。无论是《商标法实施条例》,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都是以《商标法》为制定依据的,《商标法》是前两者的母法,因此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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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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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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