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村在本村“四荒”土地发包过程中的下列哪种做法不符合《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admin2008-11-28  34

问题 刘家村在本村“四荒”土地发包过程中的下列哪种做法不符合《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选项 A、村东的荒沟通过招标方式发包给邻村人张某
B、村西的荒丘通过拍卖方式发包给外乡人王某和陈某
C、村北的荒山通过公开协商方式发包给县林业开发公司
D、村南的荒滩依据村委会决议发包给本村人黄某、刘某和邱某组成的股份合作社

答案D

解析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6条第一款规定,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根据该条规定可知选项 D中的发包方式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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