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封、扣押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4-08-01  27

问题 关于查封、扣押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损坏,但可以合理使用
B、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C、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D、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答案B

解析 《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故AD错误。第23条规定,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B项说法正确。第25条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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