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易向王禾发出要约,“愿意以2000元的价格出卖我的电脑,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请于本周星期五之前答复”。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dmin2009-05-14  26

问题 张易向王禾发出要约,“愿意以2000元的价格出卖我的电脑,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请于本周星期五之前答复”。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选项 A、张易的要约在到达王禾之后,张易不得撤回
B、张易的要约到达王禾之后,张易仍可撤销该要约,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必须在受要约人王禾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王禾
C、张易的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通知必须先于或与要约同时到达王禾
D、如果王禾未作出承诺,张易的要约在本周五后失效

答案2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所以选项A、C说法正确。《合同法》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所以选项D说法也正确。根据《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要约人确定了承诺的期限的,要约不可以撤销。因此选项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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