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公司的利润分配顺序。

admin2009-02-15  35

问题 简述公司的利润分配顺序。

选项

答案公司利润的分配顺序如下。 (1) 对以前年度的亏损进行弥补,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按照我国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逐年弥补,但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2) 缴纳所得税。 (3) 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存在的亏损。 (4) 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公积金也称储备金,是公司为预防亏损和增加财力、扩大经营规模,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从公司盈余或公司资本收益中提取的,不作为股利分配而暂存于公司内部的特定用途的基金。公积金分为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两类。盈余公积金是公司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有盈余提,无盈余不提。盈余公积金又分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公司公积金累计金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按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决议提取。资本公积金是直接由资本原因形成的公积金。 (5) 提取任意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虽然不受法律的强制限制,但由于任意公积金的提取势必影响股东的利润分配,因此非经股东大会的决定,不能提取任意公积金。 (6) 向股东分配利润。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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