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哪些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

admin2012-03-14  40

问题 下列各项中,哪些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

选项 A、某公民创作的小说
B、某法官发表的关于如何撰写判决书的论文
C、某教授自行翻译的美国著作权法的中文译文
D、某电视台报道的时事新闻

答案A,B,C

解析 《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此外,根据该法第五条规定,著作权法不适用于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本题中,A选项的小说明显属于文字作品;B选项虽然涉及判决书,但实为论文,属于文字作品;C选项虽然是法律条文的译文,但不属于法律条文的官方译文,仍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所以A、B、C选项正确。D选项已经被《著作权法》第五条明确排除,故为错误选项。综上,本题答案为:A、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OHC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