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真题)甲出国前将古琴、油画及电脑交乙保管。后乙将古琴出借给丙,将油画赠送给丁,将电脑出质给戊。甲回国后发现以上事实。甲有权( )。

admin2019-01-18  31

问题 (2013年真题)甲出国前将古琴、油画及电脑交乙保管。后乙将古琴出借给丙,将油画赠送给丁,将电脑出质给戊。甲回国后发现以上事实。甲有权(    )。

选项 A、要求丙返还古琴
B、要求丁返还油画
C、要求戊返还电脑
D、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表述中,乙将古琴出借给丙,甲基于所有权人的身份和物权的追及效力有权要求丙返还古琴,故选A项。乙将油画赠送给丁,系无权处分,该赠与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甲既可以追认该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也可以拒绝追认,如果拒绝追认,则甲有权要求丁返还油画,故选B项。《物权法》第10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适用善意取得。这里的“其他物权”包括设定质权。据此,本题表述中,戊对乙出质的电脑享有质权,该质权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故不选C项。《合同法》第369条第1款、第371条第1款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本题表述中,保管人乙违反了合同义务,寄存人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故选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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