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祥针织总厂(以下简称“永祥厂”)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属地方国有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已严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1996年9月1日,该厂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照法定程序,于1996年12月20日宣布永祥厂破产,并于

admin2009-02-13  37

问题 永祥针织总厂(以下简称“永祥厂”)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属地方国有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已严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1996年9月1日,该厂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照法定程序,于1996年12月20日宣布永祥厂破产,并于同年12月25日成立了清算组接管永祥厂。随后,清算组对永祥厂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
   (1)永祥厂资产总额为6000万元(变现价值),其中:流动资产1000万元,长期投资 800万元,固定资产4000万元,其他资产200万元;负债 总额为1200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1000万元,长期负债1000万元。
   (2)永祥厂流动负债的具体情况为:
   ①应付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200万元,应交税金500万元。
   ②短期借款4200万元。其中:1995年10月5日,以永祥厂厂房A、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永祥支行共贷款2200万元;1996年2月1日向中国工商银行永祥支行信用贷款2000万元。
   ③应付账款3100万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a.欠卓联公司1994年9月到期贷款160万元。卓联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起诉于人民法院,1996年8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永祥厂支付串联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200万元,随后将永祥厂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卓联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永祥厂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
   b.欠星光公司1995年6月到期贷款100万元。星光公司经多次催交无效后,于1996年 8月10日起诉于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永祥厂破产申请时,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c.欠利来公司1996年5月5日到期的货款150万元。1996年6月5日,应利来公司的要求,永祥厂与利来公司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约定:若1996年8月5日永祥厂不能支付利来公司150万元欠款,则以永祥厂厂房B折价抵偿利来公司欠款。
   ④其他流动负债合计3000万元。
   (3)经评估确认:永祥厂厂房A变现价值为500万元,厂房B变价值为200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300万元,机器设备变现价值为1400万元。
   (4)永祥厂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为100万元。
   根据以上事实,在不考虑债权利息的情况下,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中国建设银行永祥支行的破产债权额是多少?
   (2)永祥厂欠卓联公司、星光公司、利来公司的货款是否属于破产债权?为什么?
   (3)永祥厂的破产财产应为多少?依照破产法的规定应按何种顺序分配。
   (4)中国工商银行永祥支行应分配的财产具体数额为多少?(角、分省略)

选项

答案(1)中国建设银行永祥支行的破产债权额为300万元,即2200-(500+1400)=300万元)。由《担保法》可知。永祥厂所拥有的厂房和机器设备可以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担保。根据《破产法》规定,中国建设银行永祥支行对永祥厂以厂房A和机器设备作抵押担保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利,因此,这部分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2)①永祥厂欠卓联公司的货款属于破产债权。因为,根据《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什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包括已经审结但尚未执行,或虽已开始执行但尚未执行完毕的情况。因此,债权人的债权应统一按照破产程序受偿,永祥厂办公楼不得用于抵偿卓联公司债权。②永祥厂欠星光公司的货款属于破产债权。因为,根据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尚未审结的经济案件应当终结或中止诉讼,债权人的债权应统一依破产程序受偿。③永祥厂欠利来公司的货款属于破产债权。因为,根据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无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无效,因此,以永祥厂厂房B作担保签订的担保合同无效。 (3)①永祥厂的破产财产应为4100万元。即6000万元-900万元(用于担保的财产) =100万元。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为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但破产企业已作为债务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因此,永祥厂用作抵押贷款的厂房A和机器设备不能作为破产财产。 ②永祥厂的破产财产分配顺序为:a.支付破产费用;b.支付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c.支付所欠税款;d.支付破产债权。 (4)中国工商银行永祥支行分配的财产数额为702.1276万元。即[4100万元(破产财产) -100(破产费用)-200万元(应付工资及劳动保险费)-500万元(应交税金)]×2000{÷ [12000万元(负债总额)-900万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200元(应付工资和劳动保险费)-500元(应交税金)}=702.1276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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