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与乙国均是《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甲国与乙国就乙国国内F省的石油开发使用签订了一项文件,以保障甲国国内石油的稳定供应,请回答下列问题: 在没有经过乙国国内法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下列乙国哪一类缔约机关将会使得该文件最有可能成为有效成立的国际条约:(

admin2013-07-02  32

问题 甲国与乙国均是《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甲国与乙国就乙国国内F省的石油开发使用签订了一项文件,以保障甲国国内石油的稳定供应,请回答下列问题:
在没有经过乙国国内法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下列乙国哪一类缔约机关将会使得该文件最有可能成为有效成立的国际条约:(    )

选项 A、乙国的缔约机关为该国司法部
B、乙国缔约机关为F省的国有石油开发公司
C、乙国缔约机关为F省省政府
D、乙国缔约机关为该国总统,但乙国国内法规定签订石油资源方面的国际条约前需要由国会多数通过,乙国总统签约前未履行该项手续

答案D

解析 缔约能力,是指国家和其他国际法主体拥有的合法缔结条约的能力。非国际法主体没有普遍地合法缔结条约的资格,因此,主权国家拥有完整、全面缔结条约的能力,国家内部的行政单位、地方政府一般不能与外国缔结条约,除非得到国家的授权。缔约权,则是指拥有缔约能力的主体,根据其内部的规则赋予某个机关或个人对外缔结条约的权限。缔约权是由各国通过国内法规定的,缔约机关不得超越其国内法中关于缔约权的一般限制,被授权缔约的代表不得超越对其权限的特殊限制。
    对于缔约机关超越其国内法关于缔约权的限制所缔结的条约是否有效的问题,《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一国不能以本国缔约机关违反国内法规定的权限为由主张条约无效,除非这种违反国内法的行为非常明显以至涉及根本重要的国际法规则;对于缔约代表超越对其授权范围的特殊限制所签订的条约。除非事先把该特殊限制通知其他谈判国。本国不得以该理由主张条约无效。对于一个进行石油开发的条约,A选项中没有经过特别授权的司法部、B项中的国有企业、C项中的地方政府显然不具备签订国际条约的缔约能力与缔约权,D项中的国家总统虽然没有率先履行手续,但由于这种特殊限制并没有涉及根本重要的国际法规则,甲国不能以该理由主张该条约无效,因此,D项为正确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NG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