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准备和朋友合开一个贸易公司,但手头资金不够,于是向吴某借款3万元,向郑某借款20万元。周某的姐姐丁曾向周某借款16万元,而丁拥有对王某的债权16万元。现在四笔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丁跟王某协商,将自己对周某的债务转由王某承担,王某不必再向丁还钱。周某认为这

admin2013-08-13  27

问题 周某准备和朋友合开一个贸易公司,但手头资金不够,于是向吴某借款3万元,向郑某借款20万元。周某的姐姐丁曾向周某借款16万元,而丁拥有对王某的债权16万元。现在四笔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丁跟王某协商,将自己对周某的债务转由王某承担,王某不必再向丁还钱。周某认为这样很方便,也表示同意。吴某和郑某催促周某还款,周某总是借口推脱,想等吴某和郑某的诉讼时效超过之后,再让王某还钱。吴某和周某争执过程中将周某打伤,周某住院花费了3万元。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郑某此时向法院提起代位诉讼,应当以谁的名义,以谁为被告?郑某最多可要求还款多少万元?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郑某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以次债务人王某为被告,如果郑某未将债务人周某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周某为第三人。郑某最多可要求王某还款16万元。因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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