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欲发行新股,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2012-01-08  19

问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欲发行新股,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B、公开发行新股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C、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D、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答案C

解析 《公司法》第134条规定:“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一)新股种类及数额;(二)新股发行价格;(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根据该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所以A选项正确 。根据《证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所以B选项正确。《公司法》修订前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都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政府部门批准,《公司法》修订后将该规定删去,所以C选项不正确。《公司法》第137条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根据该条规定,D选项正确。故本题应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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