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某高中教师孙某旷工给学校教学工作造成一定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校可依法( )。

admin2020-04-07  32

问题 【2017年上】某高中教师孙某旷工给学校教学工作造成一定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校可依法(    )。

选项 A、给予孙某行政处分
B、给予孙某行政处罚
C、取消孙某教师资格
D、给予孙某罚款处理

答案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题干的表述,孙某的行为属于第(一)项的情形,所以学校可依法给予孙某行政处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MA9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