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1年初试真题) 某卷烟厂2010年5月购入一批烟叶,价值5万元,委托其他工厂加工成烟丝,委托加工协议约定加工费为2万元。该卷烟厂收回烟丝后全部投入生产,继续加工为卷烟,加工成本费用为3万元,共生产出2标准箱卷烟,每箱250标准条(每标准条

admin2014-11-13  70

问题 (厦门大学2011年初试真题)  某卷烟厂2010年5月购入一批烟叶,价值5万元,委托其他工厂加工成烟丝,委托加工协议约定加工费为2万元。该卷烟厂收回烟丝后全部投入生产,继续加工为卷烟,加工成本费用为3万元,共生产出2标准箱卷烟,每箱250标准条(每标准条200支),不含税售价180元/条,当月全部实现销售。请计算该卷烟厂应缴纳的消费税。(烟丝消费税税率30%;该卷烟消费税适用税率56%,定额税率0.003元/支)

选项

答案该卷烟厂在收回委托加工烟叶时由其他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000+20 000)/(1—0.3)×0.3=30 000(元) 销售环节卷烟厂在扣除已纳消费税后计算的应纳消费税:180×250×2×0.56+200×250×2×0.003一(50 000+20000)/(1—0.3)×0.3=20700(元)

解析 由于某些应税消费品是用外购、委托加工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计算征税时,税法规定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其中扣除范围包括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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