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A与常年在中国作业务代表的美国人保罗在云南世博会旅游时相识,二人于1999年5月1日在美国举行婚礼,婚后A随保罗在北京定居并申请放弃日本国籍,于2000年5月20日获得批准。之后,其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自2000年5月20日后,A的民事行

admin2012-09-17  65

问题 日本人A与常年在中国作业务代表的美国人保罗在云南世博会旅游时相识,二人于1999年5月1日在美国举行婚礼,婚后A随保罗在北京定居并申请放弃日本国籍,于2000年5月20日获得批准。之后,其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自2000年5月20日后,A的民事行为能力应适用哪国法律?

选项 A、日本法律
B、美国法律
C、中国法律
D、民事行为发生地国法律

答案4

解析 A放弃日本国籍又未取得中国国籍期间为无国籍人,在确定民事行为能力方面以其定居国法为属人法。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La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