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对经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作出的决定不服的,( )为被申请人。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对经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作出的决定不服的,( )为被申请人。
admin
2017-03-31
36
问题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对经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作出的决定不服的,( )为被申请人。
选项
A、申请人所在地的税务机关
B、审理委员会所在税务机关
C、申请人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
D、申请人股东所在地的税务机关
答案
B
解析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对经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审理委员会所在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Ij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实务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实务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省甲市乙县丙公司以过期原料生产保健食品出售。乙县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没收其保健食品,并处罚款15万元。丙公司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决定维持处罚决定。丙公司起诉到乙县法院。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本案的审查对象、证人作证和审理依据的说法中,
桥西乡人民政府于2017年5月5日发布了《关于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强制整顿和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10号文件),文件规定凡与乡、村办集体企业争原料、争技术、争业务、争人才的个体工商户今后一律予以取缔。文件发布第二天乡政府个体经济管理办公室根据乡政府的文件,以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自然人或者法人均可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股东出资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参加抽奖活动得彩电一台,遂将旧电视机丢弃,该旧电视机被乙捡到送给邻居丙,丙因病死亡,包括旧电视机在内的遗产被儿子丁继承。下列关于上述法律事实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于2018年2月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张三用货币出资,李四用一辆汽车出资,王五用房屋所有权出资。甲公司组织机构中,张三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五任监事。经甲公司股东会同意,张三将该公司一辆汽车出
某在当地集镇市场临时贩卖鲜活鱼,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章某责令其交纳有关费用,曹某拒不交纳。双方由此发生争吵,章某将曹某未卖完的鲜活鱼全部扣押,且将曹某打伤。下列关于本案涉及的主体、行为和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白银市丰华区浩宇水泥有限公司,系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伍某,主要生产经营水泥及水泥制品。经查,该企业利用购货方是本地区不索要发票的混凝土生产企业和个人,采取设置“账外账”等手段,将这部分收入不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下列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刑事案件侦查权的行为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或控告的有()。
某工商行政管理局拟对个体工商户甲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年利率为5%,期限为3年,但期限届满后,乙银行未向甲公司收取借款,又过了2年才收取,则甲公司应当支付给乙银行的利息数额为()。
There’sthebell,someoneisatthedoor.
患者,男,37岁,因胃出血后汗出不止,呼吸短促,神疲乏力,精神萎靡,脉微欲绝。用药宜首选
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
在网络计划中,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应为其所有紧前工作( )。
案卷封面标注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永久保存。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年以下。
引水式水电站用于平稳由于水电站负荷变化在引水或尾水建筑物中造成流量及压力变化的建筑物是()。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一个最合适的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Spaceisadangerousplace,notonlybecauseofmeteors(流星)butalso(1)_____raysfromthesunandotherstars.Theatmosphere
WhyDIY?ThereasonswhypeopleengageinDIYhavealwaysbeennumerousandcomplex.Forsome,DIYhasprovidedarareoppo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