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欲购买乙的汽车。经协商,甲同意3天后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交1000元给乙,乙出具的收条上写明为“收到甲订金1000元。”3天后,甲了解到乙故意隐瞒了该车证照不齐的情况,故拒绝签订合同。下列哪一个说法是正确的?
甲欲购买乙的汽车。经协商,甲同意3天后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交1000元给乙,乙出具的收条上写明为“收到甲订金1000元。”3天后,甲了解到乙故意隐瞒了该车证照不齐的情况,故拒绝签订合同。下列哪一个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12-08-16
35
问题
甲欲购买乙的汽车。经协商,甲同意3天后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交1000元给乙,乙出具的收条上写明为“收到甲订金1000元。”3天后,甲了解到乙故意隐瞒了该车证照不齐的情况,故拒绝签订合同。下列哪一个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2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1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C、甲只能要求乙赔偿在磋商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D、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
B
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题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就是该“订金”是否为“定金”而适用定金罚则。根据上引两条的规定,该1000元不能认为为成约订金,而只能是一般的“订金”,不适用定金罚则。因此虽然双方最终没有订立合同,甲也无权要求乙返还2000元。既然双方没有订立合同,则合同也没有成立,故不存在违约责任。那么缔约过失责任是否存在?
《合同法》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H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中国甲公司2005年8月5日向美国乙公司发盘:“可供福特1000台,单价30000美元,FOB檀香山港,10日内答复有效。”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行政征用的表述,正确的是:
某公司因不同的原因解聘了数名职员,以下对哪些职员的解聘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对于非公有制经济:
最早提出国际法中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的国际文件有:
张某与王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后因王某未履行合同义务,两人发生口角,张某失手将王某打成重伤。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提起公诉,王某也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等费用,法院最后判处张某有期徒刑5年,并要求其对王某承担民事赔偿。在本
中国甲公司于6月8日发商务电传至美国乙公司,该电传称:“可供茶叶1000公吨,每公吨500美元,CFR奥克兰,10月装船,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本月内答复有效。”乙公司于7月9日回电:“你方6月8日报盘我接受,除提供通常单据外,需提供卫生检验证明。”甲公司未
美国公民甲在中国签发了一张以英国公民乙为收款人,金额为10000美元的支票,委托英国某银行A为付款人,乙将该支票背书在加拿大转让给德国人丙,丙在英国持票向A提示付款时遭到拒绝,丙在得到相关拒绝证明后开始行使追索权。根据我国票据法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特征性履行是确定合同准据法的一种方法,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特征性履行?()
张某从某商场购买一微波炉,回家使用时,该微波炉发生爆炸,灼伤张某家中保姆小马的右手。经调查,该事故是因为运输过程中的强烈颠簸造成的,快捷运输公司对此有过错。关于该事故中的责任主体与追偿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氧疗中,哪种方法的吸入氧浓度最高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亚硝酸钠最大使用限量为0.5g/kg。
简述语言对文字的影响。
饥饿时提供能量的主要物质是
小便不通或点滴不爽,排出无力,面色咣白,神气怯弱,畏寒肢冷,腰膝冷而酸软无力,舌淡胖,苔薄白,脉沉细或弱,宜选方
肝硬化患者肝功能失代偿期最突出的临床表现是
九味羌活汤的功用是
患者女性,35岁,因智齿冠周炎,造成颞间隙、颞下间隙、翼颌间隙脓肿,切开引流的最佳部位是
知道“四边形内角和等于360度”属于()。
Itisclearthatwearerapidlybecomingaglobalculture.Newformsofinformationtechnology,intercontinentaltravel,and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