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宁是沃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和董事之一,持有公司15%的股份。因公司未能上市,唐宁对沃运公司的发展前景担忧,欲将所持股份转让。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29题,单选)

admin2018-06-23  36

问题 唐宁是沃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和董事之一,持有公司15%的股份。因公司未能上市,唐宁对沃运公司的发展前景担忧,欲将所持股份转让。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29题,单选)

选项 A、唐宁可要求沃运公司收购其股权
B、唐宁可以不经其他股东同意对外转让其股份
C、若章程禁止发起人转让股份,则唐宁的股份不得转让
D、若唐宁出让其股份,其他发起人可依法主张优先购买权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A项:《公司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情形为“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显然本题中并不存在此种情形,A选项错误。
    B项:根据《公司法》第137条、第138条、第139条第1款、第140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其股份无需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对于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对于无记名股票,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因此,B选项正确。需要注意,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存在区别。《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据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份,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这种区别,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资合性、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密切相关。
    C项:股份有限公司是资合公司,股份转让原则上是自由的,除非法律或公司章程另做其他安排。但是,公司章程是否能够禁止发起人转让股份,关键在于法律是否赋予公司章程此等效力。《公司法》第141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由此可见,对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公司章程可以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但是,对于发起人转让股份,法律并未规定公司章程可以作出其他规定,并未赋予公司章程此等效力。即使公司章程禁止发起人转让股份,此种规定因有违法律规定应为无效,发起人仍然可以依法转让股份。因而,C选项错误。
    D项:根据《公司法》第137条、第138条、第139条第1款、第140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份时,发起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因而,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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