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证券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项不违反《证券法》规定?
某证券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项不违反《证券法》规定?
admin
2014-02-08
29
问题
某证券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项不违反《证券法》规定?
选项
A、经股东会决议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
B、为其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服务
C、对其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作出不低于一定比例的承诺
D、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代理客户决定证券买卖的种类与数量
答案
B
解析
《证券法》第130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证券公司的净资本,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资本与自营、承销、资产管理等业务规模的比例,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以及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等风险控制指标作出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A项违法。该法第142条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B项不违法,当选。该法第144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可知C项违法。该法第143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D项违法。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F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依证券法的规定,以下何种公司不能发行公司债券?
依据海商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成立合伙企业皖南化学仪器厂,以下对于该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王峰有房屋一套,租给马元居住,约定的租赁期限是4年。在第3年的时候,王峰不幸去世,接着,马元也不幸死亡。该租赁房屋由王强之子王强继承,其要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而先前与马元一起居住的妻子刘梅不愿意,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案中的一审人民法院应当是:下列关于上诉这一民事诉讼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某大学教授2000年出版的一本经济学学术著作,在2002年2月被发现由某出版社进行简单拆分和排列后以另一个人的名义作为《财富秘诀》出版。该教授极其气愤,觉得玷污了自己作品的学术价值,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出版社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以下对于损失赔偿说
在甲、乙的下列债权。债务关系中只能由乙主张抵销权的是:
设乙公司对外负债80余万元无力偿还,甲公司对此债务应否承担责任?设甲公司董事长王某以张某不懂经营为由,欲解除张某所担任的丙公司董事长职务。要解除张某董事长职务,以下程序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技术合同的效力的说法错误的有:
随机试题
在管理灵活就业工人时,可能会出现哪些结构事项?再次仔细考虑你在组织设计方面学习的内容,这些信息如何帮助管理者解决这些事项?
下列哪项不是低血钾心电图改变
下列何药主治肺痈
针对急性肾盂肾炎患者的出院指导,错误的是()
采用价内税计税方法的税种是()。
1995年试行的失业调查统计方法中,失业人员包括()。
长期以来,食品安全问题之所以屡打屡犯,层出不穷,以至于民众人心惶惶,甚至惊呼“找不到可以放心吃的东西”,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法律发力不够,惩处力度偏轻。涉案人员所付出的代价,和其造假、掺假所获得的利益不成比例,高举轻放般的惩处非但不能起到应有的法律震慑作用,
互补品,是指两种商品之间存在着某种消费依存关系,即一种商品的消费必须与另一种商晶的消费相配套。可以分为两类,普通互补品,是指两种商品之间没有固定的同时使用的比例;完全互补品,是指两种商品之间必须按照固定不变的比例同时被使用。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personbecomespartoftheChristiancommunitythroughbaptism--itisamatterofchoice【C1】______birth.TheChristiancommun
Smokingisaharmfulhabitandmakesoneaddictedoncetheystartdoingit.Thenumberofteenagerssmokingtodayhasincr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