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孙某与钱某合伙经营一家五金店,后因经营理念不合,孙某唆使赵龙、赵虎兄弟寻衅将钱某打伤,钱某花费医疗费2万元,营养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钱某委托李律师向甲县法院起诉赵家兄弟,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精神损失5000元,并提供

admin2018-07-27  41

问题 【案情】
    孙某与钱某合伙经营一家五金店,后因经营理念不合,孙某唆使赵龙、赵虎兄弟寻衅将钱某打伤,钱某花费医疗费2万元,营养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钱某委托李律师向甲县法院起诉赵家兄弟,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精神损失5000元,并提供了医院诊断书、处方、出租车票、发票、目击者周某的书面证言等证据。甲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二被告没有提供证据,庭审中承认将钱某打伤,但对赔偿金额提出异议。甲县法院最终支持了钱某的所有主张。二被告不服,向乙市中院提起上诉,并向该法院承认,二人是受孙某唆使。钱某要求追加孙某为共同被告,赔偿损失,并要求退伙析产。乙市中院经过审查,认定孙某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遂通知孙某参加调解。后各方达成调解协议,钱某放弃精神损害赔偿,孙某即时向钱某支付赔偿金1.5万元,赵家兄弟在7日内向钱某支付赔偿金1万元,孙某和钱某同意继续合伙经营。乙市中院制作调解书送达各方后结案。(2013年卷四第七题)
    【问题】
请结合本案,简要概括钱某的起诉状或法院的一审判决书的结构和内容。(起诉状或一审判决书择一作答;二者均答时,评判排列在先者)

选项

答案A.起诉状的结构与内容 (1)原告(钱某)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委托代理人(李律师)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2)被告(赵龙、赵虎)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请求被告承担经济损失2.5万元。请求被告承担精神损失5000元。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4)事实与理由:赵龙、赵虎兄弟二人寻衅将原告打伤,致使原告花费医疗费2万元,营养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并且造成了精神损害。 (5)证据和证据来源(包括证人姓名和住所):医院诊断书、处方、出租车票、发票、目击者周某的书面证言。 (6)受诉法院的名称、起诉时间、起诉人签名。 B.一审判决书的结构与内容 (1)原告:钱某,其他个人信息。委托代理人:李某,其他个人信息。 (2)被告:赵龙,其他个人信息。被告:赵虎,其他个人信息。 (3)案由:原告钱某诉被告赵龙、被告赵虎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独任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及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4)诉讼请求及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原告诉称:赵龙、赵虎兄弟寻衅将钱某打伤,钱某花费医疗费2万元,营养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二被告辩称:承认将钱某打伤,但对赔偿金额提出异议。 (5)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经审理查明:赵龙、赵虎兄弟寻衅将钱某打伤,钱某花费医疗费2万元,营养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 (6)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本院认为:公民的权益应依法得到保护,依据《侵权责任法》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赵龙和被告赵虎赔偿原告钱某经济损失2.5万元,精神损失5000元。诉讼费用等由被告承担。 (7)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解析 本题考查起诉状与一审判决书的结构和内容。《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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