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自考
2004年3月,甲企业向乙银行申请贷款500万元,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在甲的要求下,丙为甲借款提供了保证。在丙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协议中,丙承诺为甲的500万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没有约定保证期限。2005年4月,贷款到期,甲没有按期归还贷款。2005年9
2004年3月,甲企业向乙银行申请贷款500万元,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在甲的要求下,丙为甲借款提供了保证。在丙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协议中,丙承诺为甲的500万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没有约定保证期限。2005年4月,贷款到期,甲没有按期归还贷款。2005年9
admin
2018-02-09
46
问题
2004年3月,甲企业向乙银行申请贷款500万元,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在甲的要求下,丙为甲借款提供了保证。在丙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协议中,丙承诺为甲的500万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没有约定保证期限。2005年4月,贷款到期,甲没有按期归还贷款。2005年9月,乙银行没有向甲追讨贷款,而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丙履行保证责任。
问:(1)乙银行直接要求丙履行保证责任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2)丙的保证责任是否超过保证期限?为什么?
(3)丙应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有哪些?
选项
答案
(1)合法。因为按照丙与甲银行签订的保证协议,丙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既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2)没能超过保证期限。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如果债权人和保证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限,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六个月。本案中,乙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没有超过六个月。 (3)丙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F4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金融法题库法学类分类
0
金融法
法学类
相关试题推荐
甲欲买“全聚德”牌的快餐包装烤鸭,临上火车前误购了商标不同而外包装十分近似的显著标明名称为“仝聚德”的烤鸭,遂向“全聚德”公司投诉。“全聚德”公司发现,“仝聚德”烤鸭的价格仅为“全聚德”的1/3。如果“全聚德”起诉“仝聚德”,其纠纷的性质应当是下列哪一种【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可以自主决定出租、抵押或者有偿转让。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
下列关于纳税人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有()。
北京某公司与天津某商场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对付款地点和交货期限没有明确约定。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2000年11月5日甲向乙借款1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约定甲于同年11月8日将一头受孕的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稍后,母牛生下小牛一头。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简述资产阶级政党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和作用。
国家分类的目的,是为了说明人类历史上各个国家的本质以及()
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在政治制度方面体现为资产阶级国家以_____作为资产阶级政治自由和民主最集中、最典型的制度体现。()
简述资产阶级民族同化的实质。
随机试题
通过邮寄服务中,基金管理人一般向基金持有人邮寄( )等定期和不定期材料。
下列物品与所选用的消毒灭菌方法对应不妥的是
可见第一极体和细胞核的卵细胞是
关于急性多发性龈脓肿。说法错误的是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下列施工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事件,既可作为顺延合同工期的理由,又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理由的是()
下列关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门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中国公民孙某系自由职业者,2009年收入情况如下:(1)出版中篇小说一部,取得稿酬50000元,后因小说加印和报刊连载,分别取得出版社稿酬10000元和报社稿酬3800元。(2)受托对一电影剧本进行审核,取得审稿收入15000元。
[A]Pickupthelocalpaper[B]Savefromthefirstplace[C]Useaguidebook—yourown[D]Pickupthephone[E]Choosecheapco
Ihave______goneovermylessons,buthehasn’t______.
BillGateswasbornonOctober28,1995intheUnitedStates.A19【M2】photoshowsBillasaraptyoungteenager,watchedhisf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