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一些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存在的差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第26题)

admin2018-04-20  33

问题 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一些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存在的差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第26题)

选项 A、人民陪审员制度目的在于协助法院完成审判任务,陪审团制度目的在于制约法官
B、人民陪审员与法官行使相同职权,陪审团与法官存在职权分工
C、人民陪审员在成年公民中随机选任,陪审团从有选民资格的人员中聘任
D、是否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陪审团适用于所有案件

答案B

解析 A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目的在于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审判活动,体现司法民主的精神,而非协助法院完成审判任务,因此A错误。
    B项:《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第3款:“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我国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一些国家陪审团的目的在于保证公民的权利,陪审团负责事实部分的认定,法官负责量刑工作,故B正确。
    C项: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8条规定:“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可见,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是由其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而不是从成年公民中随机选任,故C错。
    D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第1款规定:“第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因此,并非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而且,被害人也无权启动陪审。在西方,一旦案件选择辩诉交易的方式加以解决,也不适用于陪审团,因此D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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